紅十字運動的強大生命力,蘊藏于它對人類不存歧見的人道思想。這個思想主要體現在它所奉行的基本原則之中。
現行的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,即:人道、公正、中立、獨立、志愿服務、統一、普遍,是在1965年召開的第20屆紅十字與紅新月國際大會上正式通過的。這七項原則既是本運動全部組成機構所必須遵守的特定的準則,也是本運動的各種行為的標準和規范。它是紅十字會與其他人道組織不同的本質體現。
人道: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本意是不加歧視地救護戰地傷員,不管是國際沖突還是國內沖突。努力防止并減輕人們的疾苦,不論這種疾苦發生在什么地方。本運動的宗旨是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,保障人類的尊嚴;促進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了解、友誼和合作,促進持久和平。
公正:本運動不因國籍、種族、宗教信仰、階級和政治見解而有所歧視,僅根據需要,努力減輕人們的疾苦,優先救濟困難最緊迫的人。
中立:為了繼續得到所有人的信任,本運動在沖突雙方之間不采取立場,任何時候也不參與涉及政治、種族、宗教或意識形態的爭論。
獨立:本運動是獨立的。雖然各國紅會是本國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并受本國法律的制約,但必須始終保持獨立,以便任何時候都能按本運動的原則行事。
志愿服務:本運動是志愿救濟運動,絕不期望以任何形式得到好處。
統一:任何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。它必須向所有人開放,必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人道工作。
普遍: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是世界性的。在這個運動中,所有的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都享有同等地位,負有同樣責任和義務,并相互支援。